崗位職責:
1.負責主持所在區域部門信托業務拓展、營銷、經營與管理工作。
任職資格:
(1)金融、經濟、法律、財會等相關專業,“211”或“985”院校以及省屬以上財經類重點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,碩士以上學歷者優先;
(2)5年以上經濟金融機構相關崗位管理工作經驗,現任其他經濟金融機構同職級職務或下一職級職務三年以上;
(3)熟悉信托業或私募股權投資專業相關法規政策,具有豐富的金融專業知識,良好的財務分析能力、風險控制能力,具備至少2年以上團隊管理經驗和出色的項目管理能力;
(4)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,年齡在42周歲以下;
(5)具有較強的市場開拓、商務談判、溝通協調和團隊管理能力,一定的創新能力;
(6)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,較強的溝通協調和團隊管理能力,出色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處理能力。